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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

作者:沐恩

你渴望被尊重吗?这是小说主人公一直的渴望,但从小他就没得到过。千帆尽过后,在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,他终于迎来了心中所望。

献词

我尊敬任何一个独立的灵魂。

——德国哲学家 康德

与其说生活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,不如说它是一个有待发掘的奥秘。这正是圣经的立场:生活不是我们一起用铁锤敲敲打打、动脑筋不断修理的东西;生活是一份深不可测的礼物。

——法国哲学家 嘉伯烈·马塞(Gabriel Marcel)

引子

每个人都有自己微不足道的乳名,首先它属于母亲,或许永远属于她。我的母亲无论何时何地,也不管我成年与否,从来只唤我一个字,而且是用她那浓浓的山东乡音淋漓尽致地呼唤“方——”

小时候这呼唤常常从南到北地回荡在生就了我的那条街上。

我不敢想象这呼唤对于母亲意味着什么,然而这微不足道的一个字却唤在我心灵的最深处。虽然母亲早已睡去,而那呼唤至今还回肠九曲,滋味之浓百思不得穷尽。

绰号

我生在北方一条远离大自然的浅街陋巷里,左邻右舍比邻而居,拥挤在两趟狭窄的平房、若干个小门之内。家家除去可供躺卧的土炕和不可或缺的炉灶之外,几乎再无空间,谁家也甭想有什么高贵的隐私;邻里之间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恶眼相看。

不知为什么,我家那条街上很多人都有绰号,这或许是国人一种别有情调的幽默,非把好端端的人形容得猪狗不如而后快。绰号虽是送给某个人的,却映照着所有相关的人。

我家斜对面住着的一家人被唤作“大裤裆”,可能是那条街上最穷的,不但家徒四壁,家庭主妇还患精神病,经常在街上拿着菜刀闹起来。也许是装出来吓唬人的也未可知,因为他家常被邻舍歧视欺负,若没有点装神弄鬼的伎俩,实在难以栖身立足。歪瓜裂枣的四五个孩子缺衣少食。“掌柜的”(当时常这样称呼一家的户主,大概是旧社会留下来的恭维称谓)冬天穿一条粗布大棉裤,绝无内衣,是当时北方农民最传统的服饰;肥大的棉裤腰足以装进两个人,往腰里一折一挽,系一条脏污的布腰带,裤裆岂能不大?且冬夏鼻涕拉瞎(编注:东北方言,指人脸不干净的样子)。也许是因生活的重负,愁苦和惊慌失措好像刻在他脸上,连笑也像哭。

他的孩子们也难逃厄运,如同那个年代的政治成分,绰号是要继承的,一家人从小到大无论男孩女孩都被以此号称呼,或被唤作“大裤裆”家的老几——多年后人都没了,这绰号还在人的“口碑”里。

我家左邻的小院子里,住着以掌鞋为生的“张破鞋”,举家与破鞋同居。难以想象,一间小屋里,炕上地上摆满了破鞋和掌鞋的家什,如何还能容纳得下老婆孩子五六口人?“张破鞋”自己也穿着翻着“舌头”没有鞋带,大概是抗美援朝时期的军用破大头鞋。一头乱发就像麻绳子,黯淡无光的眼角总有眵目糊(编注:东北方言,眼屎),谋生的职业成了尽人皆知的代号,却没人知道他姓甚名谁。

“张破鞋”却另有一个至高的乐趣,就是拖着七扭八歪的破鞋去蹲棋摊儿。他好像刚从鞋堆里逃出来,再也不想回去似的,夏日常与人对弈至深夜。当这盘棋他必死无疑的时候,便被人戏笑:“快回家,掌你的破鞋去吧。”但他好像在叫不醒的梦里,只是看着残局不动声色。那专注淡然的样子,好像使他忽然人格升华,有一种令人刮目相看的尊严。大概那是他最享受的时刻,早已忘记“破鞋”与自己的任何关系。

兀自抗衡

当我长到能在街上跑,常被母亲唤回的时候,那个似乎理当属于我的绰号便临到了我。母亲幼年攀树失足,穷乡僻壤无医无药,以致右腿膝盖处竟结出一个大大的如树疖般的疤痕,令人触目惊心。母亲就是拖着这样一条残疾的腿把我拉扯大。在我心目中,并不认为那是跛,因为那是母亲十分真切的一部分,便永远融合在母亲给儿子的美感之中不能更改。

这似乎是很简单的分歧,但也因为这简单的分歧,让我一生不敢与人苟同,总是被迫另辟蹊径,甚而与一些习以为常的观念兀自抗衡。

那个临到我的绰号,刺透了我儿时爱之所系的全部——父姓母跛,冠在儿子头上曰“李瘸子”。

夏天,一到傍晚,我家门前便跑满了不知出于何种冲动,到处撒野的半大孩子。被唤作“二孬”和“狗丢儿”的孩子与我同龄,鬼头鬼脑地呼啸而来,看见母亲在唤我,也学着母亲的山东腔唤起我来,而且学着母亲的跛行在我面前嬉戏而去,兴奋异常。

这也许是无须大惊小怪的儿戏,却是我幼稚心灵遭到的第一次重创,那一刹那宣告了我平静如小溪,刚刚到来的金色童年戛然而止。

从此这个极具侮辱蔑视的绰号,在我的心里就近乎水乳交融的无伴奏和声,衬托在母亲的呼唤里,令我面对尚未开始的人生竟有一种他乡异客的惊诧。

头型

尽管我已经背上书包,上了似乎应该讲体面的学堂,但到了该理发的时候,仍是由母亲像补补丁、洗萝卜一样,用自家的大剪刀从容地为我理发。于是我的头上便满了绝无规则,像梯田似的痕迹,头顶成了无法交待的房盖儿。每次,她用粗大的手所剃的,分明是我的自尊。而我越是委屈,母亲竟越是摆弄着我的头,看着我的样子发笑;她又好像是在笑自己,尽管尽了最大的努力,还是糟糕得不可收拾。

然而母亲这一举动完全不顾惜我的体面,想都不想,就在我无法掩饰的头上为我造型,而且忍心让我硬着脖颈招摇过市,令我饱尝了欲哭无泪的贫穷带来的羞辱。

这别具一格的头型所遭到的嘲笑,沉淀在我心里,竟让我渐渐领受了一种被迫的思维定式,成了母亲自行其是、我行我素且自鸣得意之馈赠。

当时那强加于我的头型,不仅在我头上,还连同那绰号一起扭曲了我的心,于是我幼稚的心灵便开始了一场悖逆而漫长的跋涉。

木讷与羞惭

首先我没有了活泼,成了一个讷于表达的孩子。

开学前一天,学校新刷的黄色院墙上贴出了招生榜,平日“人模狗样”的孩子们此时伸长了脖颈,都变了样子。我的大名被写在上面,这是我第一次与我的大名相晤,非母亲平日所唤,让我感到一种朦朦胧胧的苏醒。

那天下着毛毛雨,天上有五颜六色的虹,我家那条街也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祥和。下午去文具店买几样纸笔,竟无言地和隔着几家的邻居,平日只知道叫“大嘴儿”,那日方知叫“欧苹”的女孩儿一起打一把雨伞。这微妙的不约而同,似乎为我敞开一个崭新的天地,然而这崭新的感觉却很短暂。

尽管童心未泯,也不免心灵的苍白,天真的年龄并不单纯。不知继承自何种优良传统,所有男生都不屑于和女生说话,否则便是卑鄙或莫大的羞耻。

我尽管讷于言,也不免祸事临头。一天放学后,不知是哪个淘气的同学揪了“大班长”的辫子;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,她的家长竟找到我家来兴师问罪,让我有口难辩,羞辱不堪。

不是不想辩白,是辩白不出,嘴笨拙,又不会强词夺理。话还没出口,便囫囵咽下去自行消化了。母亲也常说我的嘴像棉裤腰。

被揪辫子的“大班长”是班上唯一受过学龄前教育的女孩,居然会唱童谣:“小板凳呀排一排,小火车呀开起来,小朋友们坐上来,呜呜呜,呜……”唱得许多同学目瞪口呆。

或许她是因为天真快乐,总在老师面前蹦蹦跳跳,才引起一些以恶作剧为荣的穷孩子嫉恨;我似乎是更有甚者,看见与我隔绝的美丽活泼,便生出一种无名的仇视,尤其在蒙受了不白之冤之后。

一天放学回家,我心里有一种少有的愉悦在蠢蠢欲动。忽然看见大班长的辫子竟在我眼前晃来晃去,让我有一种非要上去揪一把而后快的冲动。我要以欺凌冲破欺凌,甚至不惜祸端临头,铤而走险,上去就揪了一把。

果然,她眼睛里透露出出乎意料的委屈和悲伤。我忽然领会了戏谑所给予“二孬”和“狗丢儿”的兴奋,但瞬间这兴奋就变成一种莫名的谴责和羞惭。

课堂

我心灵的扭曲已与母亲呼唤中的期许相去甚远,我所渴望的教育也超越了平静的知识层面,似乎是一种命定的量身定做。

读初中那年,化学物理的课本已经发到手里,却再没有学习的机会。

一个反常的夜晚,学生被召到学校,打起彩旗,走出校门,游行示威。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停课、走上街头闹革命,却被打扮成首肯和自愿。

学校里也天翻地覆。我非常尊敬的美术老师,忽然被揪上台批斗,罪名是“一贯道”历史反革命。头两天还看见他在台上情绪激昂、语无伦次地控诉走资派校长对他的歧视,并且声嘶力竭地高喊:“坚决拥护文化大革命!”这会儿他自己竟成了灰溜溜的阶级异己,再不是我熟悉的师长。他从此沉默,好像变了一个人。

我的学校坐落在松花江边,这里成了我们看热闹、消磨大好时光的去处。那天,几个高我们两级的同学忽然围住一个因武斗闻名的人,全校学生都唤他一个字——“亮”,那是他得意的昵称。

狭路相逢,众目睽睽之下从容殴斗,仗打得似乎很有江湖义气。顷刻间“亮”鼻孔窜血,但他没说一句话。只见他鼻青脸肿,却双手抱拳,转身而去;对方也不追赶,彼此心照不宣。似乎依据流行的“物竞天择”的理论学说,崇尚暴力、弱肉强食,并非是粗暴野蛮。因此输赢都不失尊严。

这让我几乎弄不清眼前事发生在什么年代,只奇怪多年的教育都难以改变人的观念,但这流氓恶习却无师自通、顷刻风行。

于是大街上经常遇见血淋淋的斗殴,本是青春成熟的学生,表情却凶煞冷漠;健壮硕大的身体,被棒子或钝器狠狠地打,颓然倒地,并没什么是非理由。

老拐

生活在我的心弦上踏过,并非是出乎意料的节奏或旋律。或许是因为我的悖逆与兀自抗衡,24岁的我被关进一个满洲国就存在的监狱里,进去的人只有监号没有名字。我的监号是1070,同监的犯人便送我一个绰号——“老拐”(编注:军事通信中7读“拐”)

一个早晨,老拐被押上囚车。车上没有座位,有也是荷枪实弹、居高临下的押解人员的位置。我蹲在冰冷的车厢里,背剪双手,带着手铐。囚车走在一条原来叫外国马路的欧式大街上。车窗上都蒙着窗帘,与外界隔绝;幸而窗帘下有一条缝,我低着头,看见了久违的城市和行人。车走在那特有的石头马路上,让我如饥似渴地捕捉着无人理会的生活气息,还断续地听见一些嘈杂悦耳的人间对话。

此时在我眼中,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建筑物底端、台阶,仿佛也释放着记忆和生命,如同壮观艺术作品的局部,唤起我无限的遐思。人的思想很奇怪,越是困厄羁绊,便越加活跃和澎湃。这是一座我所深爱的美丽城市,但此时我只配这样窥视她。

我被押到一个至少能容纳两千人的俱乐部里,要在这里接受公审示众。台下黑压压地挤满了观众。我脚上两只棉靰鞡鞋没有鞋带,翻着舌头;因为腰带被解除,要用鞋带代替,棉裤直往下坠。

两个背着枪的民兵按着我的脖子,我低头正好看见挂在自己胸前的大牌子,上书罪名——“反革命预谋集团主犯”。当时我尚未意识到这罪名的后果,只想抬起头看看眼前的场面,否则好像对不起自己。

我佯作身体不自在,慢慢地直直腰。但见光线昏暗中,一张张陌生的脸漠然无表情,眼睛里似乎都有一种期待,期待的也不过是这耸人听闻的情景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。我的头又被狠狠地按下,于是听到台下义愤填膺的高喊:“加强无产阶级专政!坚决打击反革命分子!”可能每个人的心灵都有摄像功能,这一刹那永远地摄在我心底深处。

两年后,我被释放,既非因刑满,也非因无罪。亲人都不知道我惹了什么大祸,曾到处打听我的下落。后来一个邻居打听到我是以反革命罪被抓,人们便都对我家敬而远之。但总算是有了消息。

回到家之后,家里让我一定当面去感谢那位打听到消息的邻居。那时候我木讷得很,似乎尚在阴阳两隔之间,因释放的理由模棱两可,好像随时都可以重新收押。家里准备好的礼物是用合作社最粗糙的黄纸包装的,最廉价的点心和饼干,但那已经是我家所能表达的最高礼节。

然而见面时,这位好心人竟目瞪口呆,眼睛里充满惊恐,好像那礼物绝非吉兆。当然礼物之微薄令人扎眼,更重要的是送礼的人如同祸水,谁愿意有丝毫瓜葛呢?这让我认识到,窘迫寒冷的心所表达的感谢也会令人毛骨悚然。

尊重

似乎所有门都向我关闭了,对于我来说,门并非指个人前途、青春理想或者生存就业,而是生命中的尊重。直到一个冰雪融化后路面泥泞的早春,我只身走进一所1936年建造的哥特式礼拜堂,屈膝受洗归入基督。

当时没有朋友在我身边,我的亲人也均不知晓,更无人向我祝贺。走出礼拜堂时没有太阳,清冷的氛围一如既往——淡然、真实、毫无色彩;但我内心却有一股按捺不住的热流,如蓬勃的春天涌进了我生命的空旷,悄然开始了势不可挡的变化。

幸有一张照片记录了这具非凡意义的时刻。所有刚接受洗礼的人合影留念,我挤在最后,勉强露出我的脸,前后左右几乎均是没有什么文化的弟兄姊妹。我虽已近不惑之年,却是最“年轻”的一个。

但几乎每个人的表情都好像是军人行进在队伍当中,有一种凝重和肃穆。那是与神的羔羊为伍的行列,没有势力、没有学历、没有身份地位的区分,完全在另一种取向和趋势里。从那一天起,我再没有离开过教会。与其说那一刻我踏进了辉煌的生命殿堂,不如说那一天我如浪子般被天父抱在怀中!

此前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,我走进礼拜堂,那是我的第一个圣诞节。去到那里的人都得到一份礼物——一块用锡纸包着的蛋糕。

那是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,美丽的圣诞树、天使的号角、赞美的歌声让我有种重新找到家的感觉,禁不住热泪横流。

我把礼物带回家,妻子惊讶地问:“怎么还有不花钱白白给东西的地方?”

然而这“一块蛋糕”触摸了我的生命。随着对信仰的认识,我明白了一切都来自于祂,我们的生命也是祂的馈赠。上帝给我们的礼物不是一块蛋糕所能涵盖的,那礼物是祂自己!

那一天祂走近了我,那是我生命的第一次苏醒。

那是一次相遇,是祂在寻找我,且找到了我。我其实一直在祂的看顾之下,这是那礼物留给我的滋味,让我因此瞥见永恒,且年日愈久愈清晰!

那恩典的滋味是一种明确的身份感,是我从未领受过的爱和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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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非可以如此爱

沐恩

一位敬虔的基督徒,于1990年受洗归主。曾发表《我的守望者》《我的牧师——献给那一代为主受苦的牧人》《一封家书,传承希望》等多篇文学作品。现仍在某基督教会传讲福音,委身侍奉达三十年之久。